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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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湾财社讯 6月21日消息,苏大维格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关注函要求苏大维格说明建金投资和华日升投资就华日升2020年业绩补偿承诺的履行情况,是否存在未履行或超期履行等情形,是否违反承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的要求;2019年至2022年末华日升应收账款分账龄结构的账面余额和坏账准备金额,是否触及建金投资、华日升投资的应收账款垫付义务及履行情况,并结合股权款支付条件、寰邦投资信用水平和偿债能力等,说明本次豁免应收账款垫付义务及分期解锁安排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是否涉及承诺变更,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华日升收入预测相关参数选择依据及合理性、预测期收入的可实现性、本次交易价格较前次收购及历次减值评估价值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次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充分考虑建金投资和华日升投资业绩补偿承诺(含应收账款垫付义务)履行情况。
根据关注函披露,苏大维格于6月19日披露公告称,拟转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持有的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55,000万元,交易对手方为江苏寰邦投资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为常州市建金投资有限公司。前期公告显示,苏大维格于2016年向建金投资、常州华日升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万载率然基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收购华日升100%股权,交易价格69,418万元。
深交所要求苏大维格于2023年6月27日前,将相关说明报送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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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为南都·湾财社AI大数据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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